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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柳人社发〔2013〕105号
作者:gxxinqiao  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时间:2013/6/5 9:47:58  点击:2949

关于开展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办公室,各人民团体人事教育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节能、环保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素质和技术业务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决定于2013年度在全市范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推荐教材

      培训内容是低碳经济基础知识,为普及性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低碳经济理论的产生和概念辨析,低碳转型的发展趋势和低碳城市建设等。

      培训教材推荐使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低碳经济培训教程》。建议各单位征订教材,以便顺利通过公需科目培训和考试。

       三、活动方式及时间

      本次活动统一采用无纸化网络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培训对象需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培训管理系统(http://guangxi.chinahrt.com),凭所购买的“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激活卡”(以下简称“激活卡”),激活低碳经济培训计划,即可进行课程学习和考试,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视为成绩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可有1次补考机会。

      本次网络培训考试情况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继续教育档案,培训时间记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时间。其中,网络时间为6学时(4.5小时),考试时间为3学时(2.5小时)。

     2013年度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学习、考试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四、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统一印制的《低碳经济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发放证书时间以月为单位,即专业技术人员于当月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的下一个月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可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培训管理系统的消息中心查询和柳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http://www.gxlz.lss.gov.cn)的“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内“公需科目培训考试”菜单中查询。

     五、收费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收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函〔2012〕809号批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六、报名及教材征订办法

     此次培训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购卡、购买教材同步进行,以单位报名为主,也可个人报名。

    (一)单位报名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须指派专人负责,并及时到柳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http://www.gxlz.lss.gov.cn)的“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的“公需科目培训考试”菜单中下载“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信息报盘样表”(附件1)、“低碳经济培训教程教材征订单”(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激活卡征订单”(附件3),将本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信息按报盘样表(附件1)中的要求填写,统一用EXCEL制作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gxlzce@163.com。同时,提供激活卡征订单和教材征订单进行现场报名缴费。

     (二)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的,请到柳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http://www.gxlz.lss.gov.cn)的“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的“公需科目培训考试”菜单中下载“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信息报盘样表”(附件1),填写并打印一份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缴费。

      (三)报名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10日止。

    (四)报名地点

      柳州市干部培训中心(广雅路23号)一楼办公大厅。六县专业技术人员到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七、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对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我市已成立专业技术人员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我市低碳经济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总体部署,并对过程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市干部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组织实施。

    (三)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做好宣传发动和教材征订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培训质量,共同推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和晋升的必备考核内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都应该参加学习。凡申报参加高一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完成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阶段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相关部门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五)为大力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更新工程,推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今后每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组织开展不少于1门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活动(形式为网络培训和考试)。为此,各单位应配备专人负责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熟练掌握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发动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尽早登录学习平台,完成本年度的培训考试任务,并认真做好总结。

      八、联系电话

    (一)职业能力建设科政策咨询:(0772)2825472,2818473

    (二)网络培训考试客户服务咨询:400-0666-099

    (三)培训考试报名咨询:(0772)2820343,2807233

 

附件:

       1.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信息报盘样表

       2.《低碳经济培训教程》教材征订单

       3.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激活卡征订单

 

                                                                                       2013年5月27日

 

 

 

 

 

附件: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激活卡征订单[.doc, 28.5KB] 下载
附件2低碳经济培训教程教材征订单[.doc, 28.5KB] 下载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信息报盘表[.xls, 24KB]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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