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分类
推荐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查看新闻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初审及核定(申报材料)
作者:gxxinqiao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2/11/16 23:25:02  点击:29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初审及核定(申报材料)

具体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标准详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doc 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06]55号).doc

序号

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事项

应 提 交 的 材 料 及 数 量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初审及核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初审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四份)及网上申报;2、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下同);3、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劳动合同;4、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5、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8、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9、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文件;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核定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网上申报;2、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下同);3、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劳动合同;4、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7、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核定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三份)及其网上申报;2、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下同); 3、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劳动合同;4、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5、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8、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9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7号春晖花园A区办公楼1806 电话:15078872260 传真:07715725256

Copyright © 2012-2014 版权所有 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亮剑网络
访问量:7940196   
备案号:桂ICP备20210096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