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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gxxinqiao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发表时间:2014/10/8 11:48:22 点击:5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正案》和
财政部有关要求,暂停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延续,暂停出具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固定营业场所审核意见及培训证明。
请具体参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主席令第十四号)。
2014
年9月26日
上条新闻:
转关于开展广西水利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条新闻:
(财库〔2014〕12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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