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柳州市质安处,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两年需进行验证一次。为了高效的完成验证工作,今年始我们启用新的验证系统,具体事宜如下:
一、验证范围
我区颁发的编号开头为桂09、桂10、桂12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验证流程
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至8月15日,采用网上验证的形式,验证流程如下:
(一)个人网上申报验证资料(2014年6月15日至7月5日)
1.登录“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管理系统”(网址:yz.gxzj.com.cn),步骤:我的验证→查看2013-2014验证→核对个人基本信息。首次登陆必须先核对个人基本信息。
2.填写工作业绩情况,要求填报不少于2个工程项目。填写要求如下:
(1)起止日期,是指整个项目开绐到结束的时间(要求在近
三年内完成的项目);
(2)项目名称,在填完项目名称后,需加填该项目编制类
型(如:投标控制价、结算等);
(3)负责工作内容:是指编制人在此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
(如结构、抽钢筋、建筑、水电安装、设备安装等);
(4)总造价:是指整个项目的造价。
(5)举例:
起止日期 |
项目名称 |
负责工作内容 |
总造价
(万元) |
2012.08.01-2012.08.20 |
综合服务大楼工程(投标控制价) |
2~10层的建筑装饰部分 |
6050.36 |
3.上传资料扫描图片:
(1)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2)成果文件封面(需加盖有效印章)。
(二)市级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申报材料的网上初审(2014年7月5日至8月1日),对通过初审的材料加盖电子章并报我站终审。
(三)我站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终审(2014年7月8日至8月5日),对通过终审的材料加盖电子章。
(四)终审通过后,造价员在系统中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审核表》,并将该表以及资格证书(原件)送交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截止时间:2014年8月10日)。
(五)各市站材料汇总上报我站(截止时间:2014年8月
15日)。
三、其他事项
1. 没有按时完成继续教育的造价员不能进行验证。
2. 领回证书时间由各市造价站另行通知。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6月10日